齐河城南新区综合体项目(R3、R4地块)工程勘察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9:11:55  作者:admin 

齐河城南新区综合体项目(R3、R4地块)工程勘察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齐河城南新区综合体项目(R3、R4地块)工程勘察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城南新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9.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磋商范围:项目R3R4地块红线范围内详细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勘察成果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在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及延伸服务。具体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报价人具备资格:

本次磋商要求报价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报价人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勘察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勘察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合同),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3.5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3.6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符合本公告3.2条、3.3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报名
请报价人于20211231日至2022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占磊、孙丽洁

电  话:0531-88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