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城南新区综合体项目(B1、B3、B4、B6、B7、R1、R2、R5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9:06:28  作者:admin 

齐河城南新区综合体项目(B1、B3、B4、B6、B7、R1、R2、R5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齐河城南新区综合体项目(B1、B3、B4、B6、B7、R1、R2、R5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齐河济高汉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城南新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磋商范围:齐河城南新区项目(B1、B3、B4、B6、B7、R1、R2、R5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报价人具备资格:

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熟悉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造价信息。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报价人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不包括厂房、仓库)或25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3.5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符合本公告3.2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

注:1)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必须与报价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报名
请报价人于20211231日至2022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6时30分,在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07室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齐河济高汉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占磊、孙丽洁

电  话:0531-8888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