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辉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6 10:04:54  作者:admin 

 

 

王学辉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王学辉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021年2月20日,济高发展收到王学辉诉济高发展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济高发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王学辉偿还借款本息501万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

王学辉及济高发展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定于2021年8月27日开庭审理。

服务地点:招标人办公地点(或指定的其他地点)、管辖法院。

服务范围及内容:

1.协助招标人收集证据材料、参加庭审、发表质证意见、答辩意见,代理至案件结案;

2.协助参与调解,参加和解,完成和解协议签署;

3.协助招标人对接管辖法院,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意见,及时出具分析意见,形成开庭汇报;

4.对案件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出具法律意见或协助公司形成汇报材料;

5.对违规律师及律所进行投诉举报,追究责任,必要时追偿造成招标人的损失;

6.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期限:案件处理完毕。

法律顾问费用最高限价:生效判决较一审判决(本息501万元)降低部分的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且不存在利益冲突,具有所在省(市)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律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律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律所公章的授权书;

3.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代理类似案件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0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jigaofazhandaili@163.com(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信用中国截图。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邴经理

电 话:0531-55516738

邮 箱:jigaofazhandaili@163.com